关于推荐全国煤炭工业评选全省煤炭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2〕21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煤炭工业管理部门、煤炭工业协会,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及所属各分局,省煤炭行办及所属事业单位,省煤田地质局,省煤炭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
“十一五”以来,我省煤炭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在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结构调整、强化科学管理、实现安全稳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绩,为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煤炭工业的新跨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评选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357号)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省煤炭工业协会决定在全省开展推荐全国煤炭工业、评选全省煤炭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
省内煤炭企事业单位,市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炭工业协会。
2.劳动模范
省内煤炭企业在职职工。
3.先进工作者
省内煤炭工业管理部门机关和煤炭工业协会、煤炭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
“十一五”期间曾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表彰名额
全省煤炭工业先进集体10个,煤炭工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0名(具体推荐名额见***2);推荐全国表彰的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6名(其中:劳动模范5名,先进工作者1人)。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领导班子团结,坚强有力,作风民主,清正廉洁;重视安全生产,重视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重视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构建和谐企业。近5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无违法违纪行为。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在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优化组织结构,加强内部管理,转换经营机制,深化改革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
2.自主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强,产品竞争能力和市场快速反映能力突出,经济效益居全国、全省同行业前列;
3.在科技进步、质量标准化、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居全国、全省领先水平;
4.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品牌建设、社会责任建设,在加强管理人员思想、作风、廉政建设以及提高职工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规范,有过硬的技术本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队伍建设成绩突出;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近5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无违法违纪行为。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在生产一线艰苦岗位,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勤奋工作并做出显著成绩;
2.勤奋好学,努力钻研技术,苦练基本功,连年取得优异成绩,劳动效益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3.在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煤炭重大基础理论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攻关及研究、应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研究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进绿色开采、生态矿山和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4.在实施科教兴煤战略,加强煤炭人才培养和教育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5.在防止重特大事故,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方面有突出贡献;
6.在构建和谐企业,深化企业改革,强化企业管理推进技术进步,坚持诚信经营,重视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重视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实现企业资本保值增值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7.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
8.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为了确保推荐的质量和人员构成比例,采取提前预报的推荐方式。即各推荐单位首先提出推荐名单,经省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推荐全国和全省表彰的名单,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各有关单位填报相应的推荐审批表,并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核盖章手续。具体推荐的过程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月5日前完成预报。各推荐单位按照要求向省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预报推荐全国、全省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侯选名单,附上推荐理由(包括个人简历、主要先进事迹和获奖情况,2000字以内)。推荐的名额可大于分配名额。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必须要有1个区队(车间)和1名一线职工。没有符合条件的,也可不推荐。
第二阶段:2月10日前审核。省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推荐单位上报的名单进行了审查,初步确定推荐名单,报省推荐评选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经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各有关单位进行内部公示,填写相关表格,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阶段:2月15日前考察公示(公示7天)。省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对推荐全国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考察。
第四阶段:经公示无异议后,2月25前正式上报全国劳模材料。
(二)推荐方式:省煤炭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单位由省煤炭集团公司负责评审推荐申报;市、县及非国有煤矿、事业单位按所在设区市由市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评审推荐申报;省煤田地质局所属企事业单位由省煤田地质局评审推荐申报;省属煤炭事业单位(院、校、所、中心)及其他单位直接向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三)推荐评选的重点要面向基层,面向生产一线。副司局级及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一线职工评选比例应控制在先进个人总数的50%以上,企业负责人评选比例控制在10%以内(企业负责人范围包括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三级及以上企业的上述人员);先进工作者评选比例控制在先进个人总数的9%左右,县处级人员不超过先进工作者的20%;区队(车间)评选比例应不低于先进集体总数的50%。设区市煤炭管理部门不超过2个。
(四)推荐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推荐的典型要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示范性。被推荐集体和个人为机关事业的,按照管理权限征得主管机关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和社会综合治理管理部门意见,对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还应征求组织、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见***7、8);被推荐人选为企业负责人的,须征求企业所在地纪检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环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综治、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见***9);被推荐集体为企业的,须征求企业所在地纪检(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环保、综治、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部门意见(见***10)。
(五)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个人和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在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取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材料申报:推荐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需分别填写《全国煤炭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见***3)、《全国煤炭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见***4)《全省煤炭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见***5)、《全省煤炭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见***6),用A4打印,市(厅)级:一式3份,省部级:一式5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控制在2000字左右。推荐先进集体需附6寸代表企业形象的不同内容的彩照8张。推荐的先进个人需附2寸免冠彩色近照5张,5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以上材料(附电子版)、请于2012年2月20日前报省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奖励办法
经省推荐评选领导小组评选出的先进集体,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省煤炭工业协会授予“全省煤炭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对企业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省煤炭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对机关、事业单位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省煤炭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全省煤炭系统劳动模范”、“全省煤炭系统先进工作者”享受市(厅)级劳动模范待遇。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省煤炭工业协会联合组成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煤炭工业协会设办公室,负责推荐评选的日常工作。各评选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好此次推荐评选工作。
联系电话:0791-87151028 (兼传真)
联 系 人:项元海
电子信箱:jxmyxh@tom.com
通信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23号
邮 编:330029
***:1、全省煤炭系统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省煤炭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3、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全国煤炭工业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5、全省煤炭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6、全省煤炭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7、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征求意见表
8、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9、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10、企业征求意见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
江西煤炭工业协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此件主动公开)
***1
全省煤炭工业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省领导小组:
组 长:包尚贤 江西省煤炭工业协会会长
徐国荣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朱 毅 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贺爱民 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
李良仕 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总经理
刘万平 江西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处长
成 员:杨庆华 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人教处处长
段安宁 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组织人事处处长
何庆明 江西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调研员
彭宪国 萍乡市煤炭管理局局长
彭解胜 上饶市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鄢礼俊 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辛忠诚 江西省煤炭工业协会秘书长
办公室:
主 任:辛忠诚
副主任:饶丽芬 江西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副调研员
杨庆华 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人教处处长
***2
全省煤炭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和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位或地区 | 先进集体 | 先进个人 | ||
区队(车间) | 其它 | 其中一线职工 | 其它 | ||
1 | 江西省煤矿集团公司 | 2 | 2 | 3 | 3 |
2 | 江西省煤田地质局 | 1 | 1 | 2 | 1 |
3 | 萍乡市 | 1 | 1 | 3 | 2 |
4 | 上饶市 | 1 | 1 | 3 | 2 |
5 | 宜春市 | 1 | 1 | 3 | 2 |
6 | 新余市 | 1 | 1 | 2 | 1 |
7 | 赣州市 | 1 | 1 | 1 | 1 |
8 | 吉安市 | 1 | 1 | 1 | 1 |
9 | 九江市 |
|
| 1 | 1 |
10 | 景德镇市 | 1 | 1 | 1 | 1 |
11 | 江西煤监局所属分局 |
|
| 1 | 1 |
12 | 省煤炭行业办直属单位 | 1 | 1 | 1 | 1 |
13 | 其它 |
|
| 1 |
|
| 合 计 | 11 | 11 | 26 | 17 |
注:上述分配名额中,含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3个,全国煤炭工业劳动模范5名,全国煤炭工业先进工作者1名。
***3
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
推荐审批表
集体名称
所属单位
推荐单位
表彰层次 省部级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是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推荐用表;
二、本表用打印方式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集体名称、集体负责人姓名和职务等信息必须填写准确,所属单位请填写其上一级单位或机构,“推荐单位”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评选牵头单位,拟授予荣誉称号填写“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集体所属系统填写“煤炭”;
四、集体性质选填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或其他。企业性质的集体从国有、民营、股份制中选填;
五、有上级单位的在“集体所属单位”栏填写上级单位全称,否则填本集体全称;
六、集体所属行业指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20个行业分类标准。例如:被推荐集体为XX省XX市煤炭工业协会时,则“集体所属行业”栏填写“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七、所属单位隶属关系是被推荐集体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择填写中央,省,市、地区,县,街道、镇、乡,居民、村民委员会,部队或其他;
八、临时集体标识根据集体是否是临时性集体,可选填“是”或“否”;
九、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指曾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励;
十、主要先进事迹要求内容翔实,重点突出,字数2000字左右,可另行附页;
十一、本表用A4纸规格上报,一式5份。
| 集体名称 |
| ||||||
| 拟授予荣誉称号 |
| ||||||
| 集体性质 |
| 集体级别 |
| ||||
| 集体人数 |
| 集体所在行政区划 |
| ||||
| 集体所属行业 |
| 集体所属系统 |
| ||||
| 集体所属单位 |
| ||||||
| 所属单位隶属关系 |
| 临时集体标识 |
| ||||
| 集体负责人姓名 |
| 集体负责人联系电话 |
| ||||
| 集体负责人单位 |
| ||||||
| 集体负责人单位电话 |
| 集体负责人单位邮编 |
| ||||
| 集体负责人单位地址 |
| ||||||
|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励 |
| ||||||
|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处分 |
| ||||||
| 主要先进事迹 | |||||||
|
| |||||||
|
| |||||||
| 集体所属 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煤炭工业管理部门、煤炭工业协会推荐审核意见 |
| |||||||
县 级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地市级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省 级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人力资源保障部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备注:没有成立煤炭工业协会的,只填写煤炭工业管理部门推荐审核意见
***4
全国煤炭工业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推 荐 审 批 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表彰层次 省部级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是全国煤炭工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用表;
二、本表用打印方式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填写内容必须准确,工作单位填写全称,推荐单位指各省(区、市)的评选牵头单位,籍贯填写格式为XX省XX市XX县,拟授予荣誉称号填写“全国煤炭工业劳动模范”或“全国煤炭工业先进工作者”;
四、身份标识栏选填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一线工人、农民或其他;
五、专业技术职务栏选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其他标识栏选填已获得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人员、已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人员、国家特殊津贴人员、军队转干部、科研人员、教育教学人员、下岗再就业人员或其他;
七、所在单位性质栏选填企业(国有、集体、国有控股、民营、合资和其他企业)、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
八、所在单位隶属关系根据所在单位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择填写中央,省,市、地区,县,街道、镇、乡,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其他;
九、所在单位所属行业指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20个行业分类标准。例如:被推荐人所在单位为XX县煤炭工业协会,则“所在单位所属行业”栏填写“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十、个人简历从学徒或初中毕业填起,不得断档;
十一、主要先进事迹要求重点突出,字数2000字左右,可另行附页;
十二、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指曾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励;
十三、此表用A4纸规格上报,一式5份。
姓名 |
| 性别 |
| 照片 (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 |||||
民族 |
| 出生日期 |
| ||||||
籍贯 |
| 户籍地 |
| ||||||
政治面貌 |
| 身份标识 |
| ||||||
学历 |
| 学位 |
| ||||||
职务 |
| 行政级别 |
| ||||||
职称 |
| 技术等级 |
| ||||||
专业技术职务 |
| 其他标识 |
| ||||||
参加工作 日期 |
| 从业状态 | 在业 |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 ||||||
拟授予荣誉称号 |
| 是否公务员奖励 | 否 | 公务员奖励种类 | 否 | ||||
工作单位 |
| ||||||||
所在单位性质 |
| 所在单位隶属关系 |
| ||||||
所在单位所属行业 |
| 所在单位所属系统 |
| ||||||
个人联系 电话 |
| 所在单位行政区划 |
| ||||||
所在单位 邮编 |
| 所在单位 地址 |
| ||||||
从事煤炭相关工作起始时间 |
| ||||||||
个 人 简 历 |
| ||||||||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励 |
| ||||||||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处分 |
| ||||||||
主要先进事迹 | |||||||||
| |||||||||
| |||||||||
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 村民、居民(代表)会议意见 | 所在单位意见 | ||||||||
出席会议 人, 其中同意 人,反对 人。
(工会或本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煤炭工业管理部门、煤炭工业协会推荐审核意见 | |||||||||
县 级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地市级 |
(盖 章) 年 月 日 | ||||||||
省 级 |
(盖 章) 年 月 日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有效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 |||||||||
| |||||||||
***5
全省煤炭系统先进集体
推荐审批表
集体名称
所属单位
推荐单位
表彰层次 市(厅)级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是全省煤炭系统先进集体推荐用表;
二、本表用打印方式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集体名称、集体负责人姓名和职务等信息必须填写准确,所属单位请填写其上一级单位或机构,“推荐单位”指设区市评选牵头单位,拟授予荣誉称号填写“全省煤炭系统先进集体”。
四、集体性质选填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或其他。企业性质的集体从国有、民营、股份制中选填;
五、有上级单位的在“集体所属单位”栏填写上级单位全称,否则填本集体全称;
六、集体所属行业指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20个行业分类标准。
七、所属单位隶属关系是被推荐集体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择填写设区市,县,街道、镇、乡,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其他;
八、临时集体标识根据集体是否是临时性集体,可选填“是”或“否”;
九、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指曾获得的市(厅)级以上奖励;
十、主要先进事迹要求内容翔实,重点突出,字数2000字左右,可另行附页;
十一、本表用A4纸规格上报,一式3份。
集体名称 |
|
| ||||
拟授予荣誉称号 |
|
| ||||
集体性质 |
| 集体级别 |
|
| ||
集体人数 |
| 集体所在行政区划 |
|
| ||
集体所属行业 |
| 集体所属系统 |
|
| ||
集体所属单位 |
|
| ||||
所属单位隶属关系 |
| 临时集体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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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负责人姓名 |
| 集体负责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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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负责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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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负责人单位电话 |
| 集体负责人单位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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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负责人单位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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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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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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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先进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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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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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属 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煤炭工业管理部门、煤炭工业协会推荐审核意见 | ||||||
县 级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地市级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 江西省煤炭工业协会 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没有成立煤炭工业协会的,只填写煤炭工业管理部门推荐审核意见
***6
全省煤炭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推 荐 审 批 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表彰层次 市(厅)级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是全省煤炭系统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用表;
二、本表用打印方式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填写内容必须准确,工作单位填写全称,推荐单位指各省(区、市)的评选牵头单位,籍贯填写格式为XX省XX市XX县,拟授予荣誉称号填写“全省煤炭系统劳动模范”或“全省煤炭系统先进工作者”;
四、身份标识栏选填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一线工人、农民或其他;
五、专业技术职务栏选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其他标识栏选填已获得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人员、已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人员、国家特殊津贴人员、军队转干部、科研人员、教育教学人员、下岗再就业人员或其他;
七、所在单位性质栏选填企业(国有、集体、国有控股、民营、合资和其他企业)、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
八、所在单位隶属关系根据所在单位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择填写中央,省,市、地区,县,街道、镇、乡,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其他;
九、所在单位所属行业指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20个行业分类标准。
十、个人简历从学徒或初中毕业填起,不得断档;
十一、主要先进事迹要求重点突出,字数2000字左右,可另行附页;
十二、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指曾获得的市(厅)级以上奖励;
十三、此表用A4纸规格上报,一式3份。
姓名 |
| 性别 |
| 照片 (近期2寸 正面半身免冠 彩色照片) | |||||
民族 |
| 出生日期 |
| ||||||
籍贯 |
| 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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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身份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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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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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 行政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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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 技术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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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 其他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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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日期 |
| 从业状态 | 在业 |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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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授予荣誉称号 |
| 是否公务员奖励 | 否 | 公务员奖励种类 | 否 |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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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性质 |
| 所在单位隶属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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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所属行业 |
| 所在单位所属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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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联系 电话 |
| 所在单位行政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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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邮编 |
| 所在单位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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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煤炭相关工作起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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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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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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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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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先进事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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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 村民、居民(代表)会议意见 | 所在单位意见 | ||||||||
出席会议 人, 其中同意 人,反对 人。
(工会或本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煤炭工业管理部门、煤炭工业协会推荐审核意见 |
| ||||||||
县 级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地市级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 江西省煤炭工业协会 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有效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 |||||||||
| |||||||||
***7
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征求意见表
拟推荐的单位名称:
单位级别: 负责人:
主管机关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纪检监察 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综治部门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计划生育 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按照管理权限,征得主管机关同意,并征求监察、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的意见。对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还应征求纪检、组织、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2. 此表一式5份,随推荐对象审批表一并报。
***8
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拟推荐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单位:
干部管理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综治部门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计划生育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审计部门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按照管理权限,征得主管机关同意,并征求监察、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部门的意见。对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还应征求纪检、组织、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2.此表一式5份,随推荐对象审批表一并报。
***9
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姓 名: 职 务: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审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工商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税务(国税、地税)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环境保护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综治、计生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安全生产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计划生育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工商联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统战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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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推荐对象为企业负责人的须填写此表,其中私营企业负责人还须统战部门和工商联部门意见;
2. 此表一式5份,随推荐审批表一并报送。
***10
企业征求意见表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审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工商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税务(国税、地税)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环境保护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综治、计生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安全生产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统战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工商联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 推荐对象为企业负责人的须填写此表,其中私营企业负责人还须统战部门和工商联部门意见;
2. 此表一式5份,随推荐审批表一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