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02年度各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赣劳社养200327号)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1月17日发表
关于确定2002年度各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 (赣劳社养[2003]27号) |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1999]14号)精神和江西省统计局公布的2002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对各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予以明确,各县、县(市)2002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予以明确,以此作为处理有关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依据。 2002年度各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全 省 772 |
二○○三年六月二日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5 09:18:5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