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人社局十项举措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正值毕业季,贵溪市人社局发挥职能优势,针对高校毕业生量身制定政策文件,出台《贵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意见》,制定十项措施,积极做好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一是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
二是开展实名登记。所属人社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放,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手续,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摸清就业服务需求。
三是提供职业指导。通过开展职业素质测评、组织团体指导、应聘模拟训练等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合理确定求职方向、提高求职应聘能力。
四是提供就业信息。广泛收集发布岗位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分行业、分专业专场招聘活动和网络招聘活动。建立招聘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实现辖区内招聘信息联网共享。
五是提供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组织其参加相应的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帮助其掌握一技之长。
六是提供见习岗位。收集、审核、发布一批符合要求的就业见习岗位,组织有见习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相应岗位的就业见习,帮助其增长工作经验。
七是提供创业服务。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小贷扶持、后续***等服务。
八是开展重点就业帮扶。将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工作对象,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确保实现就业。
九是给予房租、水电补助。对入驻各创业孵化基地的高校毕业生所办企业,给予房租、水电费补助,补贴标准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十是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高校毕业生所办企业在争取省外专局“一村一品”等项目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燕守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