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工作顺利通过国家整体验收
2010年12月7—10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广东省“三普”实地文物调查阶段工作进行了整体验收,通过听取汇报、查验普查电子数据和文本资料和实地复核文物点,验收组一致同意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工作通过国家整体验收。
验收组充分肯定了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取得的丰硕成果,认为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要求,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大力保障普查经费,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普查氛围。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普查机构执行有力,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和专家的作用,按时完成了实地文物调查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实地文物调查完成率100%,并已全部通过省级验收。全省实地文物调查工作细致认真,积极开展专题调查,涉侨涉台文物、传统建筑、近现代遗产等新发现成果较为突出,符合整体验收条件。
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广东省124个普查基本单元共实地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8000余处,其中新发现28000余处,占调查登记总量的73.50%,岭南传统民居、党史文物、涉台文物、工业遗产、20世纪遗产、文化景观等新类型文化遗产在普查中得到充分重视,反映了广东省实地文物调查工作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在普查中,广东省各级普查机构严把质量关,坚持数量服从质量原则,充分发挥文博专家作用,把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的各个环节,保证了普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同时,重视普查登记与及时保护并进,将重要文物点及时申报公布为国家重点和省、市(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一些地区还采取“先挂牌,再公布”做法,使一批新发现文物点得到有效保护。
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通过国家整体验收,标志着广东省文物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关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统一部署,今年至明年底,广东省文物普查工作也将进入第三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基本数据,精益求精,确保普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加强文物保护力度,制定文物保护新举措,确保文物普查新成果安全;促进普查成果转化,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