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问题的审计整改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深圳市南山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月22日至3月18日,对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2019至2020审计年度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2020年第一季度)中涉及建筑施工噪声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高度重视,认真剖析原因,研究部署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积极与环保部门联系,继续加强施工噪声污染治理合作,对环保部门通报的项目开展约谈,同时加强监督执法,对存在超时施工行为的责令其改正。
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建议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建筑施工噪声处罚责任交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此我局将积极与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沟通研究。
二、按照市住建局统一部署开展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已制定了《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http://zjj.sz.gov.cn/csml/bgs/xxgk/tzgg_1/202003/t20200331_19084028.htm),该办法规范了多部门联合惩戒及不良行为认定公示等机制。经了解,目前市住建局正加紧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待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我局将按照要求记录上传有关信息。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