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湾区实施净畅宁美工程推动城市环境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金办〔2011〕10号
关于印发《金湾区实施“净畅宁美”工程
推动城市环境大整治大提升
工作方案》的通知
航空产业园党委、管委会,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区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
《金湾区实施“净畅宁美”工程推动城市环境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办公室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金湾区实施“净畅宁美”工程
推动城市环境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净畅宁美”的工作部署,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金湾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点、线、面”相结合,以镇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落脚点,大力实施环境品牌升级战略,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清污、治乱、疏堵、消烟、除尘、降噪、纠违、增绿、添彩”等九大环节工作,打造清洁、安全、优美、幸福航空小镇、文教小镇,推动城市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进一步增强全区人民的归属感和自豪感。
二、组织领导
设立专门机构(见***1)。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净畅宁美”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必须全面推进,不留死角。同时,要集中力量抓好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整治,着力打造亮点,做到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以典型示范引领全局。
(二)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要把近期目标任务与中长期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在集中整治、促进城市环境短期内大提升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完善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强化治本之策。
(三)坚持区、镇联动,以镇为主、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群众参与相结合。各镇要以此次行动为契机,真抓落实,按照“一月初见成效,半年明显改善,年底根本好转”的总体要求,广泛发动群众、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大家动手齐参与”的良好格局。
四、工作目标
(一)环境净化工程
包括市容环境净化行动、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和大气环境净化行动。
1.市容环境净化行动
主要任务及措施:
(1)实现环卫保洁全覆盖。环境卫生按“属地管理”原则,三灶镇、红旗镇对各自负责的道路、背街小巷、城中旧村等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整治,专人负责,垃圾日清,不留垃圾死角。做好绿化带、草坪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彻底清理“卫生死角”,今年5月底前实现环卫保洁全覆盖。(责任单位:各镇、区城市监督管理局)
(2)大力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今年切实解决珠海大道,S272线、机场北路问题,实现无乱摆卖、无乱搭建、无乱堆放、无乱张贴、无乱拉挂、无乱抛洒、无乱停放、无占道经营等“七乱一占”违法行为,确保干净有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金湾大队、区城市监督管理局、金湾公路分局、各镇)
(3)加强农贸市场及其周边清理整治。对农贸市场开展占道经营、乱摆卖、乱堆放等专项整治行动,并督促管理单位每月定期清洗农贸市场,市场内部和沿街店容店貌保持整洁、有序、美观。(责任单位:各镇、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监督管理局、金湾工商分局)
(4)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物业公司、店铺业主、商家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每周进行1至2次检查,对违反“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的责任人进行依法处理。今年4月底前解决商户垃圾外扫现象,6月底前解决门店前脏乱差现象。(责任单位:各镇、金湾工商分局、区城市监督管理局)
(5)规范入室经营管理。对占道经营的商户,特别是餐饮行业从严、从重处罚,确保主次干道两侧商户没有超出门店范围经营的现象。今年5月底前取得初步成效,7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责任单位:各镇、区城市监督管理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卫生局、金湾工商分局、市环境监察分局金湾大队)
(6)加强“城市牛皮癣”清理整治。密切与电信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执法巡查、清洗、停机等多种方式,全面整治“城市牛皮癣”,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清理,确保临街建筑物、设施、地面无乱张贴、乱涂画现象,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面清理。(责任单位:各镇、区城市监督管理局)
(7)加强对城管设施、设备的更新、维护和管理。加大投入,更新一批城管设备,进一步提高城管机械化作业水平。加强现有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垃圾运输车干净整洁,今年5月底前实现垃圾运输密闭化、日产日清,公厕、垃圾房管理达到《珠海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要求。
(责任单位:各镇、区城市监督管理局)
(8)加强主干道违法建设整治。对城区主干道乱搭建违章建筑、占用国有闲置土地的临时搭建物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今年12月底前完成。同时督促权属单位对闲置地、工地基坑实施封闭管理,今年7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金湾国土资源分局、各镇、区城市监督管理局)
(9)区建设、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泥头车污染专项整治。建筑工地必须按要求设置泥头车过水槽,杜绝未清洗干净的车辆上路。今年5月底前,基本解决城区建筑工地泥头车污染路面问题。(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湾交警大队)
(10)加强医疗垃圾监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安全收集、储存和处置,督促区属医疗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保管、使用和报废放射源,建立放射源环境管理档案,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今年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环境保护局、市环境监察分局金湾大队)
(11)加大“四害”消杀力度。每季度对公共场所的“四害”统一进行消杀,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标准以内。(责任单位:各镇、区卫生局)
2.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主要任务及措施:
(1)强化镇属河涌、排洪渠的日常管理,加大对河道的清理力度,保持河面及渠道清洁,确保河面及渠道没有漂浮物,努力实现“不黑不臭、河涌和近岸水域水质明显改善、水体质量接近地表水四类”的目标。今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责任单位:各镇、区海洋和农渔局、区城市监督管理局、区环境保护局)
(2)规范管理原有的养殖场,开展清理养猪场的专项整治,切实做好畜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定期检疫防疫限养区内居民饲养自食的禽畜。(责任单位:区海洋和农渔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城市监督管理局、各镇、市环境监察分局金湾大队)
(3)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工程建设进度,通过污水截排、河道清淤、岸坡改造等,切实改善水质。(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环境保护局、区海洋和农渔业局、各镇)
(4)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管理。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抽测,确保其正常有效运行、工业废水达标排放,12月底前全区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达标率保持在90%以上。(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市环境监察分局金湾大队)
3.大气环境净化行动
主要目标及措施:
(1)大力推进烟尘控制区检测工作,对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治理,确保企业排放全面达标。今年烟尘控制区的复测覆盖率达到100%,烟气黑度达标率达90%以上,烟尘浓度达标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市环境监察分局金湾大队、)
(2)加快治理工业锅炉污染排放,今年5月底前辖区内工业企业的锅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抽测,禁止高污染型锅炉投入使用,确保在用的工业锅炉符合排放限值要求。对不能达标排放的,责令业主单位进行限期治理,治理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淘汰。(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市环境监察分局金湾大队)
(3)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对辖区较大污染源企业重点监测,确保今年12月底前污染物排放和总量控制考核指标全面达标。(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市环境监察分局金湾大队)
(4)加强对加油站的监督管理。今年8月底前完成全区加油站的检查和抽测,确保油气回收系统的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市环境监察分局金湾大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做好餐饮项目的检查和验收工作。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区规模以上(投资50万元以上,经营场地300㎡以上)餐饮项目的检查,重点检查环保处理设施安装及运行、清洁能源使用等情况,责令未验收的大型餐饮项目限期申请验收。(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市环境监察分局金湾大队)
(6)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实施车辆环保标志分类制度,继续协助市环境保护局做好车辆环保标志的审核发放工作。(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市环境监察分局金湾大队)
(7)加强对烧烤摊档等餐饮项目非法燃煤的检查整治。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取缔占道经营的烧烤档,降低燃煤废气对空气环境的污染。(责任单位:区城市监督管理局、区环境保护局、市环境监察分局金湾大队)
(二)交通顺畅工程
主要目标及措施:
(1)加强道路基础设施的维护。推进金岛路、金海路改造升级工作,重点治理人行道坑洼、开裂等问题。加强对管辖的桥梁、候车亭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翻新,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
(2)进一步完善金湾绿道工作,加快实现辖区绿道全覆盖,倡导低碳出行方式。打造城市慢行系统,推动出行方式多元化,缓解交通压力。(责任单位:区市政园林局、各镇)
(3)区公安交警部门年内集中开展整顿交通秩序行动,主要包括:整治无牌无证、假牌报废车辆;整治泥头车在禁行路段、时间行驶;严厉查处闯红灯、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超载、不按车道行驶等严重违章行为;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秩序。(责任单位:金湾交警大队、金湾交管总站、金湾国土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镇、联港)
(4)区公安交警部门逐步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隔离设施、交通信号灯以及路口、路段交通电子监控设施,确保交通更加有序。(责任单位:各镇、区城市监督管理局)
(5)配合市交通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加强交通道路规划,打通一些断头路,完善道路网络系统,保证机动车道通畅。(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金湾规划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加强教育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金湾交警大队、区司法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镇)
(三)社会安宁工程
包括噪声污染整治行动和社会平安建设行动。
1.噪声污染整治行动
主要目标及措施:
(1)严格执行噪声达标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要求,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道路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日常巡查力度,加大夜间执法力度,及时快速处置各类城市管理投诉,减少扰民现象。(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各镇、区城市监督管理局、市环境监察分局金湾大队)
(2)加强对扰民项目的检查和整治。对未批先建、未验收的违法经营企业以及违规设置低音炮等音响设备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严禁商场、餐饮、娱乐等场所在营业时段使用高音喇叭等扩音器具,严禁餐饮、娱乐等场所在非营业时间营业,12月底前全区范围内有效减少噪声滋扰。(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城市监督管理局、区环境保护局、金湾公安分局、金湾工商分局、市环境监察分局金湾大队)
2.社会平安建设行动
主要目标及措施:
(1)完善区、镇、社区综治信访维稳三级综治信访平台作用,进一步健全区、镇、社区三级信访维稳联动机制,不断改进信访维稳工作的方式方法,选择1个镇开展综合试点,实行“一个平台,综合处置”的管理模式,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调解成功率达到90%。(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金湾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各镇)
(2)妥善解决重大案件或突出不安定隐患。对全区重大信访突出问题或重点案件进行动态排查,不断改进疑难案件、重复访等案件的办理措施和方法,妥善处理和解决信访突出案件、典型个案和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确保年底前重大不安定因素调处成功率达95%。(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金湾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各镇)
(3)着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确保息诉率在今年全国“两会”前达到省委政法委要求的80%以上,进京访案件在今年6月底前实现中央政法委要求的100%化解息诉的总目标。(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金湾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各镇)
(4)深入开展治安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大整治行动。在各镇街分别选出1至2个治安隐患严重的区域,挂牌督办,重点整治,确保在年内取得实效;开展园区、校园及周边地区等重点部位的治安整治专项行动,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确保园区企业、校园学生的安全;继续清查全区涉毒娱乐场所,配合市相关职能部门每月至少清查全区10%的娱乐场所,确保年内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黄赌毒”案件。(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金湾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各镇、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金湾工商分局)
(5)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整合群防群治力量,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大力推进科技防范,完善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广泛开展创建平安镇街、社区、园区、企业等活动。
突出重点,加大对杀人、涉***、绑架、抢劫、入室盗窃和制贩毒等重点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全面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到今年12月底,使群众的安全感和治安满意率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金湾公安分局)
(6)大力提高公共应急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对重大项目和危险源的安全监管,排查整治高层建筑消防隐患,完善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森林火灾的发生。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加强对餐饮企业和机关单位、学校、企业食堂食品监管,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金湾公安分局、区海洋和农渔业局、区卫生局、区应急办、区文体旅游局、区科工贸信局、区环保局、各镇)
(四)生态优美工程
主要目标及措施:
(1)推进金岛路、金海路绿化升级改造升级工作,合理规划乔木、灌木、地被植物树种,道路中间绿化带、两侧绿化带及导向岛绿地因地制宜地配置观花植物,使得四季有花,绿化特色符合航空城特色要求。(责任单位:区市政园林局)
(2)实施“绿道美化”项目。抓好省道S272机场东路、1排河段(科干学院段) 、拦浪山、白藤山绿道绿化工作,为2012年航展做好准备。(责任单位:区市政园林局、各镇)
(3)实施“灯光亮化”项目。今年9月底前完成老旧灯杆的刷漆翻新和水泥杆灯柱、灯罩、灯泡更换工作。积极推广新型环保节能照明灯具,提高路灯照明亮度,解决“有路无灯”、“有灯不亮”问题。开展对灯箱广告的清理整治,强化规范管理。加强对城市夜景的灯光改造和维护管理,打造流光溢彩、点线结合、节能璀璨的都市夜景。(责任单位:各镇、区市政园林局)
(4)实施“山体林木美化”项目。优化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林分改造工程,针对我区目前山体绿化存在品种单一、退化老化现象,重点在三灶镇拦浪山、松排山实施林分改造工程,红旗镇竹园泥口、矿山泥口进行荒山复绿工作。(责任单位:区海洋和农渔业局、金湾国土分局、各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立领导一线抓点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
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区直各单位,分别按挂点扶持要求,深入一线督查,及时分析解决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标本兼治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见***2)。
全区各镇、有关牵头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目标,分清职责,将每一项工作分解落实到人,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具体工作方案3月31号前报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建局)。联系人名单(见***3) ,3月31号发至区住建局。
各镇、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统一思想、健全组织,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资金,加大扶持。
区、镇要加大对城市管理的投入,区政府设立专项工作经费,城镇维护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做到专款专用。
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做到特事特办,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切实解决规范与效率的问题。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全区各镇、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减少工作阻力。区委宣传部要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全方位、系统性地进行宣传报道。区教育部门要通过“小手拉大手”行动,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文明教育活动,在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学生文明素质的同时,带动学生家长、家庭文明素质的提高。工青妇部门要各自充分发挥优势,形成合力,深入工厂、社区、村居、学校、青年、妇女当中开展文明城市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的热潮。
(四)落实责任,加强监督。
为确保工作任务取得实际成效,由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和新闻媒体等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由区住建局、区市政办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五)强化信息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各责任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及时汇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动解决问题,不相互推脱责任。
(六)考核
建立配套考核机制,将“净畅宁美”工程实施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区委办(区府办)督查督办室、区纪委(监察局)监察综合室要抓好督办问责,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任务不完成、成效不显著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问责。
***1.金湾区实施“净畅宁美”工程、推动城市环境大整治大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2.《金湾区开展“净畅宁美”整治活动领导挂点督办一览表》
3.《金湾区实施“净畅宁美”工程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
4.《珠海市金湾区实施“净畅宁美”各相关单位任务和责任分解表》
主题词:城乡建设 “净畅宁美”△ 工作方案 通知
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办公室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