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县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一村一品产业发展
近日,吉安县贯彻赣人社字【2012】53号文件精神,对省级“一村一品”示范企业和“一村一品”示范村产业带头人创办或带动的个人经营项目或伙经营项目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符合条件对象的贷款额度将按照江西省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企业、个人、合伙贷款额度执行。示范企业的贷款额度根据企业的规模、信用等级、提供的抵押担保物等情况具体确定。其中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示范企业吸纳返乡农民工达到职工总数的30%(超过100人企业达到15%)以上的,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担保中心和金融机构提供最高不超过200万的贷款扶持。
带头人创办的个人经营项目、示范企业或带头人带动的个人经营项目,最高不超过5万元;女性个人创业项目带动就业3人以上,最高不超过8万元;示范企业或“一村一品”带头人带动的合伙经营项目,最多可贷款20万元。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力地推动一村一品向多村一品,几乡一业发展,延伸产业链,壮大了企业规模,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在引导带动农民致富方向发挥积极作用。(吉安县就业局 陈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