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供销总社纪检组创新工作方法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市供销总社纪检组,在实践工作中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方式和方法,积极协助市社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了惩治和预防工作力度,认真履行了纪检监督责任。
1、着眼全局,积极配合。纪检组积极协助市社党委制定实施了《2014年度市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市社关于落实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的通知》、《2014年市社党委工作要点》、《2014年度供销总社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市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话方案》、《市社领导班子对照“四风”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等文件,牵头负责对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等相关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切实做到全程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和监督。
2、强化监督,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中央省市纪委要求,纪检组强化了重点环节工作的监督,一是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按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要求,市社纪检组加强了对党委中心组学习新条例的监督、加强了对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今年对新提任的2名企业干部,纪检组分别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强化了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二是对落实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违反八项规定行为进行监督,下发了《市社关于开展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检查抽查的通知》,设置了举报电话,就落实情况征求意见,进行了抽查暗访,并监督整改。三是在查找“四风”,正风肃纪问题工作中。协助党委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有效监督整改。同时组织市社党员干部集中开展了“会员卡清理活动”,系统19名干部均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针对系统干部开展整治乱发钱物、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清理吃空响等工作进行监督,有效促进了“四风”和正风肃纪问题的整改。四是强化领导班子的监督,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纠正“四风”和遵守《廉政准则》等进行公开承诺,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重要节点上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如,清明节期间,不少干部都打车或借私家车去扫墓。五是加强对重点项目进行监督,今年就再生市场施工项目的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市纪委进行报告。
3、有案必查,以案说纪。向市纪委移送了市社原秘书处处长受贿案件,市纪委给予“双开”处理。以此为契机,纪检组召开了廉政谈话会,对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以身边案件说起,引起了震动,取得了很好效果。同时,通过对案件剖析,有针对性对机关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深入排查,坚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坚持以查找、建制、监控”三个环节为重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牵头负责起草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制定下发了《市供销总社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有效推进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源头防范治理。今年市纪委主要领导带领市社纪检组,对市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特别是机关作风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4、完善制度,协助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整治及机关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协助市社修改完善了10项制度,针对“庸懒散拖”纪律涣散问题,制定了《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制度的通知》。针对服务意识不强、推诿扯皮问题,制定了《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制度》《机关干部考核激励制度》、《信访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
5、强化教育,协助党委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向市社党委推行党风廉政教育机制,提出党风廉政教育与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相结合、与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相结合、与普法教育相结合,推进党风教育机制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