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开展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近日,鄞州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全区劳动保障力量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对象为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劳务派遣单位,本次检查以“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即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随机选派,计划检查用人单位120家。重点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参加并交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检查。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介绍,近日连续高温天气,热浪袭人,此次专项检查将把用人单位高温津贴发放和防暑降温措施执行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督促用人单位做好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职工在高温期间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浙江省企业职工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据悉,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应发不发属违法行为。区人社局提醒全区各类用人单位,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增加对高温下作业职工的关爱和劳动保护工作,自觉发放高温津贴。在检查过程中,对于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严肃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和拒不执行处理决定的用人单位,将通过媒体曝光。
工作人员提醒,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96309或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