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东宝宝正好丨东宝法院驾六驾马车跑上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快车道
1月7日,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经报省政府同意,公布了全省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名单,东宝区名列其中。《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全省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名单的通报》显示,东宝区“小切口、项目化”推进区域性统一评价、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惠企政策“无申请兑现”、执行案件繁简分流4个单项改革先行试点创建成功并在全省复制推广。
近期,区融媒体中心将就4个单项改革先行试点创建工作进行报道,本期推出区法院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的典型经验做法。
2021年,东宝法院成功申报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作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建设项目,自2021年7月启动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办案模式以来,通过加强领导、繁简分流、事务集约、执行联动、强化监督、加强宣传等“六驾马车”,促进执行质量和效率的双提升,简案平均执结天数9天,改革成效初显, 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注入了新动能。
强化领导,全力推进改革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院党组书记、院长挂帅,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主抓,把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来认真组织开展。制定出台了《东宝区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先行试点创建工作方案》及其实施细则,召开了全体干警动员大会,院党组每周召开推进会,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工作效果、注重总结提高,确保改革各项工作有序顺利推进。
科学分类,精准区分繁案简案。严格按照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先行试点创建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科学界定“简案”与“繁案”区分标准,将财产已保全到位;有可供执行财产;财产保全案件;有单位协助执行、可快速执行的罚金、罚没财产类刑事裁判涉财产执行案件;其他如协助办理车辆、房产过户类可以快速执行的6类案件划分为“简案”进行快执。将无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存款;执行异议;群体性案件;涉黑涉恶案件;需要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腾退等强制执行措施的案件;上级法院、人大监督及本院交办、督办的案件;排除妨碍、强制拆除、房屋迁让类案件;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矛盾尖锐的案件以及其他不宜适用快执程序等10类案件划分为“繁案”进行精执。
优化流程,大幅缩减办案周期。在全院入额法官有限的情况下,将人员力量向执行局倾斜,配备了5名员额法官,6名执行员及其他辅助人员共36人。采取“1名法官/执行员+1名书记员+1名辅警”的团队作战模式,成立了综合组、实施组、强制组三大工作组,施行分段集约的“流水线”作业模式,将事务性工作分解剥离出来,分门别类交由专人集约化处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律文书签发规定》,将通知类、控制类等文书的签发权直接交给执行团队长,极大缩短了文书制作时间。制作流程图表,进一步压缩了全部流程节点的办理期限,实现简案24个工作日内结案,繁案3个月内结案(法定期限6个月)。
执行联动,全面提升执行质效。紧紧依靠党委,构建起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大格局。制定了《东宝区执行联动机制职责任务》,明确了23个相关行政单位的协助工作职责清单,在公安机关的支持下,在法院设立专门执行警务室,进一步强化了法院在查找被执行下落、扣押车辆、司法拘留以及打击拒执犯罪的执行力度。同时,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支持,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新招聘了10名辅警,进一步配齐配强执行力量。
落实责任,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督导巡查,建立专项考核机制,出台了《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推行月通报、半月约谈、末位排名等举措,让执行管理“一竿子插到底”。全面实施执行“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推动执行案款精细化,确保案款、案号、当事人一一对应。
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改革氛围。充分利用国家、省、市及自媒体等各级宣传平台,报纸、APP、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各类宣传载体,报道东宝法院在先行试点改革过程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改革工作知晓度。目前,《人民法院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手机报、《荆门日报》《荆门晚报》等各级媒体均对东宝法院创建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先行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进行了报道。(通讯员 邓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