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全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工作圆满结束
为保障全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规范安全,根据《关于开展全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的通知》(甬就发〔2016〕8号)要求,由市就业局分管领导带队、相关科室组成的专项检查组,于2016年4~10月对全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样检查。同时,委托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和农民工一次性补助金发放情况进行了第三方审计。此次专项检查,历时半年,对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内控制度建设、业务经办、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及监督检查等实行全要素、全覆盖和地毯式检查,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
对于此次检查,各地均非常重视,按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上报自查报告。专项检查组根据计划安排分赴各地,通过听取资金(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查阅2015年以来的有关业务台账、会计凭证、报表及内控制度建设等资料,按要求对各项经办业务进行了抽样检查,查看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当面核实,事后以专稿形式进行书面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并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从检查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个别领导对资金(基金)安全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地方内控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个别地方基金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地方业务经办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地方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
从整改情况来看,各地均能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对个别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及时制定时间表,按计划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已追回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的各类补贴共计226800.4元。下步,我们将继续督促各地抓好2016年专项检查的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重点抓好巩固提高和长效机制建设;对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并通过“回头看”等形式***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此次检查,各地进一步强化资金(基金)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各项业务经办流程,完善财务岗位责任制度和资金支付程序,加强信息系统管理使用,强化内部控制和稽核检查力度,对于有效提高全市资金(基金)管理使用规范安全,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