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创新培训鉴定费补贴机制
近日,慈溪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制定出台了《对参加全国(全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等人员享受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的实施办法》,对慈溪市劳动年龄段内并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参加全省技师(高级技师)统一鉴定,成绩合格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初级(五级) 每人500元、中级(四级) 每人800元、高级(三级) 每人1200元、技师(二级) 每人1500元、高级技师(一级) 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鉴定补贴,且可以每年享受一次。
该政策的亮点在于扩大了培训鉴定费的补贴范围,改变了过去要享受培训费补贴,必须参加当地定点培训机构培训的局限性,而以鉴定合格作为享受补贴的唯一依据,今后劳动者只要通过正规鉴定不经过培训也能享受到政府补贴。这一政策有利于调动劳动者刻苦钻研、自学成才的积极性,也有助于充分利用市内外的培训资源,促进慈溪市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是对慈溪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体现了慈溪市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是对该市培训鉴定费补贴机制的一次创新,其实际效果我们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