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多措并举解决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效果实打实
奉化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总体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劳动纠纷的诉求也日益多样化。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考核年度内,依法受理立案67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0.2%,其中调解330件,裁决183件(其中一裁终局61件),其他方式结案148件,期末未结案件52件,结案率92.7%,按时结案率达100%。奉化市人社局本着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宗旨,多措并举,及时解决劳动纠纷,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主要做法如下:
一、完善调解组织,形成调解合力
一是坚持“调裁结合,调解为主”的原则。在自愿的前提下,把调解贯穿案件处理全过程,采取庭前、庭中、庭后、栽前多次调解,尽量将劳动争议在仲裁期间通过调解得到解决,年调解结案率维持在70%以上(包括调解成功后撤回申请)。二是加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的业务水平。要求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规范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方法,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能够及早介入,使大部分劳动争议能够就地、快速解决。今年全市各镇、街道处理劳动争议848件,占全市案件总量的55.6%。同时,不断补充新鲜血液,今年新招录劳动争议调解员5名,通过短期培训上岗,进一步加强了基层调解的力量。三是构建多部门联动合作体系。召开全市劳动保障维权工作会议,通过“头脑风暴”的形式,集中大家智慧有针对性地解决解读政策法规,分析困难,寻找解决办法,提出可行的工作要求,做到咨询、执法、仲裁三位一体,通力合作,保证高效率解决劳动纠纷。
二、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服务意识
一是加强仲裁机构队伍建设。积极参加省厅仲裁院年度培训,与时俱进、学习领会最新劳动法律法规和最新司法解释。固定学习制度,每半月组织一次内部工作交流,进行案例分析和法律法规难点分析,强化理论联系实际。通过经验丰富的仲裁员“传”、“帮”、“带”,确保新上岗人员在较短时间内适应自身工作。二是积极筹备组建派出庭。通过在有条件有需要的镇(街道)成立派出庭,方便劳动者就近解决劳动争议纠纷。同时,加强对基层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规范调解行为。目前,已完成溪口派出庭在宁波仲裁委的报备和批复工作,即将正式对外开放。与此同时,做好派出庭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实习上岗等形式,增加派出庭仲裁员的业务经验,提升其业务水平。三是实行简化程序和特事特办。认真接待劳动争议政策法规咨询,做好“导诉”和“风险告知”工作,一次性告知所需相关程序,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案件的有关材料,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腿,快办事”。对于集体性争议案和特殊案例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开庭或是在休息日开庭,使争议案件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三、畅通信息渠道,做好宣传工作
一是保持同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的常态化联系。加强各劳动保障站同局机关的纵向联系,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集合各镇(街镇)开展调解工作进社区活动,形成定期走访机制,不断规范各镇(街道)劳动保障站的调解行为,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保持同兄弟单位的交流合作。积极同法院、司法局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尽量做到口径一致,做好裁审衔接的工作,从根本上规范劳动纠纷处理方法,保证裁决书、调解书能够顺利执行。专门在仲裁院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每周一、周三上午都有律师坐班,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一站式服务。三是大力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志愿者服务、“12333”咨询日服务、“双爱”宣传等活动,通过现场设摊解答、登报宣传、下乡走访、发放法律单行本和《劳动者维权宣传手册》等形式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活动,尽量做到家喻户晓,强化社会各界对劳动法规的认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奉化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