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规范开展外国专家证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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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3日发表
宁海县自2013年9月开始办理外国专家证以来,宁海人社局把好每个环节,按照规定规范开展外国专家证办理工作。对所持签证类型为职业(Z)签证的,需在入境后三十天内向县人社局申请,并需出具原外国专家证或其他就业证件的注销证明后办理。对持有其他类型签证的,需到县人社局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前往宁波市外事办办理邀请函后,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其现所在地的大使馆申请办理职业(Z)签证,最后到县人社局办理外国专家证。该证件有效期限为一年,到期后需要提交延期申请,公安机关视情况签发2年以上、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截至今年8月底,该县共受理13次的外国专家证办理业务,经过严格把关13次均符合要求,其中大多数是文教类专家,在该县教育机构从事外语教育教学工作。(宁海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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