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劳动人事仲裁院三措并举狠抓仲裁法律文书质量
仲裁法律文书的质量直接反映劳动人事仲裁院的工作作风和社会形象,关系到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的整体公信力。为强化仲裁法律文书质量,鄞州区劳动人事仲裁院三措并举,狠抓仲裁法律文书质量。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为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充分利用全院例会、“星期五学习班”等全院性会议,一方面加强对仲裁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仲裁员对仲裁法律文书写作和校对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心;另一方面把法律文书制作纳入仲裁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全院仲裁员学习裁判文书格式,同时组织院内业务能手,针对文书制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详细讲解、剖析,促进全院仲裁员制作法律文书的能力不断提升。
二是组织文书查评。参照省院查评标准,定期开展法律文书查评活动。抽查各仲裁员的法律文书,由院查评小组进行评议,评出较好法律文书、较差法律文书,进行书面点评,并将查评结果纳入仲裁员考核体系。同时,将优秀法律文书在院局域网上予以刊载,供全院仲裁员学习、比较,相互借鉴,共同提高。
三是强化文书校核。制定并下发了《仲裁文书校核办法》,明确仲裁法律文书制作的十项要求,并规定仲裁法律文书质量由拟稿人、审批人和校核人三级负责,明确了拟稿人、审批人、校核人违反校核办法的处罚责任,杜绝“带病”仲裁法律文书流出仲裁院。(鄞州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