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累计发放企业工作高校毕业生财政补助2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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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3日发表
慈溪市自2008年开始实施“千名高校毕业生储备计划”,鼓励和选拔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对选拔到企业工作高校毕业生实行两年管理期,每满一年管理期,实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即可获得财政补助,由市财政每人每月发给本科生300元,研究生600元的工作津贴,并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补助社保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截至目前,该市已累计为450多名到企业工作高校毕业生发放补助经费219万元。(2011-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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