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深(集团)积极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
高深(集团)有限公司是云南省比较有影响的一家大型非公有制企业,2012年所创利润名列全省民营企业前茅。近年来,公司十分重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采取措施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取得了双赢的效果。特别是其开展的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为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开了好头。
第一是明确规定集团公司及所属二级公司、三级公司于2013年9月20日前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设立办公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达不到成立调解委员会的公司成立调解小组,25人以上的部门或生产班组聘请1名调解员。明确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机制。对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作出明确的安排。
第二是明确集团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公司工会、审计监察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一线劳动者代表组成,由集团公司工会主席担任调解委员会主任。并制定《高深集团公司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集团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原则、组织原则、工作职责、工作范围,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原则、受理劳动争议的程序、调解劳动争议的程序、调解劳动争议的纪律。
第三是召开了集团公司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委员会工作会议,强调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一要高度重视、努力完成调解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任务;二要完善机构、开展培训;三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四要遵守程序、依法办事。2013年11月27日高深集团公司在集团公司设立主会场、在嵩明高深、海南高深、德宏高深、西双版纳高深设立分会场,利用视频系统,举办有33人参加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培训。
第四是深入宣传,在集团公司内部推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的深入开展。多年来,企业没有劳动争议案件发生。劳动者普遍反映在该企业工作心情比较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