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强化四项措施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以来,利津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各项工作运行平稳,成果显著。截至11月,全县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17.69万人,参保率达到97.6%,共收缴养老保险金2254.31万元,为47312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14个月的养老金3770.26万元。
一是强化行政推动。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保持了密切配合。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状,每旬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年底考核奖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门抽调人员组成了4个督导组,实行分组分片承包,加强了督促指导。
二是注重宣传发动。在利用动员会议、政策业务培训、电视广告、宣传车、横幅标语、上街入户答询、发放宣传材料等传统方式进行宣传的同时,积极拓展宣传渠道,新增了座谈会、电视专题访谈、行风热线广播、网络信息、手机短信等宣传方式。及时编发工作简报,推介宣传乡镇街道社区的工作亮点,定期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抓住乡镇机构改革的时机,依托新设立的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作为基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平台,明确了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各村也都选配了新农保协办员,切实达到有专门的机构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帮助乡镇街道建设了服务大厅,完善了硬件设施,配备了电子屏、计算机、打印机、***器材、身份证识别仪等办公设备。同时,为各乡镇街道、社区铺设网络专线,开通了信息系统,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联网。
四是规范待遇发放。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在每月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加大了对领取养老金人员中死亡人员的调查核减工作力度,今年1―11月份,共核减死亡人员1283人,其中未自报而经调查核减人员占半数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