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省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人社系统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7]124号)通知要求,我市即日起将开展2016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公示对象
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经行政许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年度报告公示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机构年度变更、设立分支机构情况;经营场所情况;机构从业人员情况;机构依法纳税情况;机构经营情况,详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申报表》(***1)。
三、年度报告公示材料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申报表》(***1)电子扫描件;
(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正、副本电子扫描件;
(三)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属自有场地的提交场地产权证明原件扫描件,属租赁场地的提供经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少于1年租赁期的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
(四)专职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及社保缴纳凭证扫描件。
四、年度报告公示要求
(一)年度报告公示方式、时间及地点
无锡市区年度报告公示采取网上方式进行,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市人社局提交2016年度年度报告公示材料,核验工作由市、区两级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江阴、宜兴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核验工作分别由两市人社局结合实际,参照本通知组织实施。
具体报告公示材料提交方式、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1.已办理CA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请于5月19日前登陆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ss.wuxi.gov.cn/,进入“公共服务大厅”,单位登陆后,进入“单位办事”—“就业服务”—“用工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审验”,根据本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图片格式提交);
2.未办理CA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接到通知后,请根据“职介机构无CA年检办理CA材料”清单要求,于5月10日前向所属辖区人社局提供以下办理CA纸质材料,由市人社局集中办理CA后再进行网上年度报告公示,本次集中办理CA免费。
职介机构无CA年检办理CA材料:
1.《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盖公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盖公章);
3. 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资料)复印件一份(盖公章);
4. 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盖公章);
5. 《无锡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业务协议》二份(盖公章);
6.《无锡市社会网上申报CA证书电子签章采集表》一份。
(二)年度报告公示相关要求
1.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条件,对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公示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同时将机构年度报告公示申报材料在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经审验合格的,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予以记载,在其《许可证》正、副本的“年检记录”栏上加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已报告公示” 专用章。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许可证》有效期满并提出继续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申请,由原发证机关按规定和要求,重新核发《许可证》。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应当持有《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指导师职业资格,并在数量上达到法定要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与所有工作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年度审验一律视为不合格。
5.对未按期申报的机构或书面审核中发现问题以及公示中被投诉举报存在问题的机构纳入本年度双随机抽查单位名录进行实地检查,并督促该机构补充申报或限期整改。
请江阴、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尽快开展相关工作,并于2017年5月19日前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情况总结和《2016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报情况汇总表》(***2)报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
联系人:吕旭姣电话:81822576
***: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申报表
2.2016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报情况汇总表
3.《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
4.《无锡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业务协议》
5.《无锡市社会网上申报CA证书电子签章采集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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