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调帐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泛区农场社保办,局属各单位:
根据我局《关于开展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周人社〔2012〕26号)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采取调取账簿、原始凭证,集中检查方式,对全市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级就业管理经办机构以及就业训练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劳动保障信息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农民工作管理机构等涉及就业资金管理、使用的单位。
二、检查内容
2009年元月—2012年6月就业资金会计账薄、原始凭证和各种台账。
三、有关要求
县市区就业办具体负责将本县市区所有就业资金会计账薄、原始凭证和有关台账整齐备查。太康县务必于7月20日10点前将所有材料报送至周口市周商会馆601房间(周口市交通路与大庆路交叉口东南角),其他单位按电话通知要求时间报送。各单位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检查组联系。对于工作消极、无故延迟调帐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于拒不配合、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除给予通报批评外,将由局纪检监察立案查处,并建议问效问责。
联 系 人:李红彦
联系电话:8268126 131****9268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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