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组织开展2019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
江门市组织开展2019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8〕3459号),江门市现正组织开展2019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归国人员均可申报: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具有留学经历,一般应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四)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6年1月1日;
(五)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六)已获得国家“千人计划”项目资助的人才不纳入本计划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12号)规定,对于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批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国家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对于确定的优秀创业项目,国家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20万元。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意见》(江府〔2016〕6号),对留学归国人员入选国家、省人才项目资助计划的,江门市将按国家、省资助额的1:1给予配套资助。
本次申报将使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ptpm.mohrss.gov.cn:8080/)进行网上申报。有意申报的留学归国人员请于12月11日前联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申请账号完成网上申报,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江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吴***,联系电话:3317363;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3506872,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区工业路 12号。
(外专办、人才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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