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到家门口江门市建成就业扶贫点63个
企业开到家门口,江门市建成就业扶贫点63个
为深入实施新时期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2017年以来,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江门市民政局、江门市扶贫办大力实施“家门口”就业扶贫计划,鼓励、引导和推动辖区内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较强、岗位适合的企业建设“扶贫车间”、“扶贫工作坊”和就业安置基地等就业扶贫点,推动和促进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近就地”实现稳定就业。截至2018年6月底,全市建成就业扶贫点63个,其中扶贫车间49个,扶贫工作坊6个,扶贫安置基地8个,有153名贫困人员在就业扶贫点工作。
江门市结合地方经济和产业特色,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业以新建、扩建或改建等形式,因地制宜建立多种形式的就业扶贫点。
——“扶贫车间”模式。鼓励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将部分生产工序、环节等在乡镇、村居通过新建、扩建、改建等方式或在企业自身车间创建“扶贫车间”,也可结合其他部门(如民政、残联)已设立的扶贫点,共建“扶贫车间”,实现资源整合,多渠道提供适合贫困人员就业岗位,促进其就地、就近就业。
——“扶贫工作坊”模式。以无法转移、无法就业、无固定收入的“三无”贫困人员为重点,结合当地特色,鼓励和支持企业在集体所有的闲置土地或房屋、农家庭院、民居民宅设置分散加工居家式工作坊,包括工业、农业、服务业、旅游业、电商联营等,为贫困人员就近就业创造机会和条件。
——“就业安置基地”模式。以经济实体为基础,争取当地镇、街的支持,充分利用集体闲置土地、房屋等,结合当地特色,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在乡镇、村创办分厂或加工车间,或通过经济合作社、电商联营等模式,引导周边地区贫困人口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来料加工制造、后勤服务等工作。
新建立的江门市就业扶贫点经备案后,与新吸纳的贫困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1年或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给予贫困人员一次性社会保险补助800元。就业扶贫点吸纳的贫困人员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可同时享受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截至2018年6月底,全市共为5个就业扶贫点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11.31万元,惠及贫困人员8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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