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出台参保人员就医管理办法
Admin - admin
于2018年12月08日发表
为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体系,规范参保人员就医行为,日前,《常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参保人员就医管理办法对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要求和就医购药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或定点医疗机构购药就医,超过划卡规定次数,将不予划卡结算。确因病情需要,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先用现金结付,然后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同时,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为参保人员建立医保诚信档案。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次数和费用出现异常情况,市社保经办机构将进行调查。如发生伪造、涂改医保票据,以欺骗手段重复开药、超量开药等情况,将记入参保人员医保信用系统,实施重点监控,一经查实,社保部门将视情节轻重追回违规费用或处罚金,并暂停划卡。涉嫌违法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18:29:2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