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采取五项措施加大为民利民惠民富民力度
近日,高新区围绕为民、利民、惠民、富民推出五项新举措,让城乡居民充分享受到区域开发建设成果。
(一)确保每年开发不少于1000个公益性就业岗位。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将公益性就业岗位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开发区),做到全区每月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数不少于100个,各镇(街道、开发区)每月组织举办1期公益性岗位招聘专场,对提供公益性岗位并录用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二)每年帮助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不少于3000名。一是举办招聘专场,提供就业岗位: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每月举办1场大型失地农民公益性招聘专场;二是实施免费培训,提升就业技能:农民可至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报名参加免费的各类技能培训,8-9月,各镇(街道)劳动所至少组织1场免费技能培训班;三是夯实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能力: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通过“网上职介超市”、“岗位储备库”等,对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岗位推荐,及时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找到合适的岗位。
(三)每年扶持自主创业并带动就业不少于3500名。通过向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创业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用工社保补贴,加大扶持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力度。年内还将为创业人员举办2场免费招聘专场,帮助自主创业人员吸纳本地人员就业。
(四)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标准。计划从2011年起,在不增加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的前提下,将高新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增加至每人每月210元,并建立高新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与苏州市老居民补贴标准同步调整机制。
(五)提高城乡一体的区医保医疗待遇标准。计划在提高筹资标准的基础上,用2年时间,将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金额由目前的每年100元提高至300元,门诊医疗补助中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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