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六项补贴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太仓市着眼于“广义公平”,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在农村投入的绝对份额和相对比例,从2002年至今,累计投入4.3亿元,建立了政府主导的六项补贴机制,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素质培训补贴机制。今年出台《关于切实做好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相关群体的培训和鉴定给予经费补贴。一是就业援助对象纳入培训补贴范畴。二是自主创业人员纳入培训补贴范畴。三是企业内训职工纳入培训补贴范畴。四是高校毕业学生纳入培训补贴范畴。五是企业见习青年纳入社保补贴范畴。
就业促进补贴机制。完善了就业再就业政策,将《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范围扩大到7类就业困难群体,2008年发放社会保险补贴1718人,补贴金额 214万元,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793人;审批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39人,补贴金额6.5万元。
农村养老保险补贴机制。对农民(被征地农民、失水渔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每年按缴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其中:市级财政补贴30%,镇级财政补贴20%);对农保政策出台时已超过农保规定参保缴费年龄的老年农民,政府直接发放养老补贴,目前为105元/月,从2008年1月起实行无捆绑发放;对农村特困、残疾人员,本人养老保险费只需按缴费总额的28%缴纳,72%由市、镇财政按比例补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机制。2008年缴费标准为260元,其中市财政对参保居民补助110元,各镇、区财政补助70元,参保城乡居民自己缴纳80元。持《太仓市救助优惠证》的人员,应由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市医疗救助基金划入居民医疗保险基金。
农民补充保险补贴机制。出台《太仓市农民补充养老保险办法》。从2009年1月,凡女55周岁、男60周岁以上人员,在自愿参保的基础上都可享受“补充养老金”待遇。一是参保自愿。凡符合年龄规定并在领取农保养老待遇的人员都可自愿参保;二是政府补贴。缴费按缴费前年的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缴费比例为20%,其中个人缴纳9%,市财政补贴9%,镇(区)财政补贴2%;缴费年限为15年。以2009年为例:缴费总额为31461元,其中个人缴纳14158元,即个人缴纳45%,政府补贴55%;该办法深受欢迎,目前全市已有8900人参加“补充保险”,老年农民的待遇享受从2008年的105元/月增加到293元/月。
社会医疗救助补贴机制。出台《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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