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市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对帐单开始发放
“洋打工”也能缴社保
――――苏州两名外籍员工首批参保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05-08-15
8月12日,荒木真耶子***和强尼托马斯先生,高兴地从苏州高新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自己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医疗保险就医证卡,成为我市也是全省首批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他们将和中国员工一样,可以持卡就医,并享受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有关待遇。
当获知自己无意中创下了这个“第一”后,荒木真耶子和强尼托马斯感到意外和兴奋,苏州高新区社保中心为此还向他俩赠送了精美的苏绣纪念品。据了解,荒木真耶子***来自日本,24岁,就职于苏州日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强尼托马斯先生来自丹麦,31岁,现受聘于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均属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所称“职工”包括所有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个人,既包括正式职工,也包括临时工;既包括户籍关系在本地的职工,也包括户籍关系在外地的职工;既包括城镇职工,也包括农民工;既包括中国籍职工,也包括外国籍职工。我市在参保政策上一直将外来工、农民工、临时工及灵活就业人员与本地城镇正规就业的职工一视同仁,同等对待。日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外国人、华侨和台港澳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在苏工作的境外员工也纳入了参保范围,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将有力促进我市外向型开放型经济的发展,保障外籍员工的社保权益。通知印发后,已有很多外资及港澳台资企业纷纷向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境外员工参保事宜,预计今后还有更多“洋打工”加入到参保职工的行列。 (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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