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公告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指引》(粤人社函[2013]2365号)等规定,现就揭阳市华慧劳务有限公司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公告如下:
揭阳市华慧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F,于2017年11月17日向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7年12月12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揭市人社派[2017]0005号,并于同日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445****70005,有效期三年,即2017年12月12日始至2020年12月11日止。
现予公告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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