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揭市人社〔2017〕14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14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申报评审时间
(一)市人社局受理审核高级及委托评审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至10月。
(二)市中级、初级职称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9月1至9月30日。我市各级职称评委会务必于10月份开始评审,12月15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二、评审组织要求
(一)评委库管理。
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规定,及时调整和增补评审委员。
(二)评审结果的报送及审核发证。
各地、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应在评审工作结束的1个月内向人社部门报送资格核准的相关材料,以便及时核准发证。通过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对个别我市没有设评委会的专业,需委托评审的,送审前申报材料须经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并出具委托函,评审结果方为有效。
联系人:纪漫珊 联系电话:0663-8768920 邮箱地址:zjk8768920@163.com。
***: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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