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诸葛宇杰 区长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研究室。
唐海东 副区长 分管发展改革、计划、统计、物价、节能减排、金融、合作交流等工作,协管财政、税务、审计工作。
丁欢欢 副区长 分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法制、信访、社会稳定、社区管理、建议提案办理、民族与宗教、涉台事务、侨务、老龄、残疾人事业、双拥、行政学院等工作,协管编制、外事、监察、机关事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联系区委统战部、群众团体及部队。
蔡 田 副区长 兼区公安分局局长。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综合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消防、人民武装等工作,联系区委政法委。
吴乾渝 副区长 分管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旅游、食品和药品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史志、妇儿委等工作。
陈宇剑 副区长 分管产业经济、工业、商务、外资外贸、国资国企、工商行政管理、科技产业、科技园区、科普、信息化、知识产权、质量与技术监督、安全生产、招商引资等工作,协调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工作。
王 桢 副区长 分管城市建设和管理、住房、水务、市容绿化、环保、民防(防汛、防台、抗震)、交通建设和管理、旧区改造、重大工程建设、应急管理等工作,协管规划土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