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商报中山启动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启动。根据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我市在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时,对职称计算机能力应用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必须有交流轮岗或支教经历。
记者留意到,在评聘工作8项流程中,“学校(单位)考核推荐及公示”一项,对“高职低聘”人员有所倾斜。例如:“学校高职低聘教师经首轮竞聘,未按本人职称聘用到相应层级岗位的,可与申报晋升职称教师,共同竞聘用于晋升职称评审的岗位,竞聘成功后按照岗位聘用要求,与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同期办理聘用手续,不需再经过评委会的评审。”
■问答
职称评审需要哪些条件?
计算机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1.我市在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时对职称计算机能力应用条件不作统一要求。
2.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老师,只要有交流轮岗经历,可视同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3.如果暂不符合“有交流轮岗或支教经历”该项条件,必须由学校提供申报教师没有拒绝学校支教、交流轮岗安排的证明,并且申报人要与学校签订承诺书,承诺3年内服从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开展的跨校(镇区)交流轮岗、支教1年安排。如拒不履行承诺,则学校可低聘其为一级教师。
评聘工作的基本程序怎样?
具体流程分“八步”走
1.个人申报及资格审查
2.学校(单位)考核推荐及公示
3.主管部门审核
4.组织说课讲课(评课)考核
5.市评审委员会评审
6.评后公示
7.评审结果审核确认
8.岗位聘用申报评审的范围包括哪些?
中小学及校外教育机构教师等
1.普通中小学教师
2.幼儿园教师
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4.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含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教师
5.电化教育机构教师
6.校外教育机构(下称“中小学”)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教研及电教工作的在职在岗且聘用在相应职称层级的教师。
评审收费标准怎样?
申报一级教师每人450元
1.申报高级教师:评审费580元/人,面试答辩费140元/人
2.申报一级教师:评审费450元/人
3.申报二、三级教师:评审费2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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