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日报我市调整创业就业政策新增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本报讯 10月3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中央、省从历年来结余的就业专项资金下拨了2000多万到我市,用于各种就业创业的补贴。
■企业招人补贴最高3万
配合中央、省的有关政策和资金落实,此次我市对创业就业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新增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凡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吸纳劳动者就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法人除外)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 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市人社局副调研员陈伟棠介绍说,此政策可向上回溯3年,企业每年新招入员工人数都可以按照以上标准享受相应补贴,老员工不在补贴人数之内。
■创业扶持金可达5000元
陈伟棠还介绍说,此次新调整的政策也相应提高了一次性创业扶持金、租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导师补助的补贴标准。如,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军转干部、复退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办理创业登记且正常经营满6个月,给予5000元创业扶持金。在场地租金补贴方面,给予最长3年,每年最高6000元的经营场地租金补贴。
■一家企业累加补贴或可达10万元
陈伟棠介绍,多种创业就业政策,除了上述外,还有诸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多项补贴政策,如果一家企业证照齐全、经营规范,在相关手续都齐备的情况下,领到十万八万补贴是完全可能的,具体的申领手续,有关企业和个人可咨询所在镇区的人社分局。
(作者:记者 赵伟 通讯员 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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