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商报事业单位招聘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来源:中山商报 2014-01-03 第 3038 期 A02版 发布日期:2014年1月3日
中山网讯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发布《关于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后事业单位招聘、笔试、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但招聘单位必须在人社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后才能实施招聘,且面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按该通知要求,以后,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告必须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后才能组织实施招聘,公告的内容应与备案的招聘方案内容相一致,而且公告的发布时间距离报名结束时间不得少于13个工作日。
按要求,公开招聘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考试要求应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若岗位特殊需要的,经市人社局批准,可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方案报市人社局备案,并建立考试巡查机制。
笔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试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确定。原则上笔试单科合格线不低于该科总分的60%。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成立评委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的面试评委小组,其中设监督评委2人,原则上由本系统(或本镇区)外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纪检监察人员担任。对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评委中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2/3。
面试过程要求全程录像或录音。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将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比例不高于60%,总成绩合格线不低于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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