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和《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人(招聘岗位、数量详见《2009年度市南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2009年度市南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定向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在读学生不能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7月21日- 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报名地点:市南区人才市场(泉州路21号甲)。
3、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表及复印件;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它证明材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姓名)。经现场资格审查认定无误的,提交《青岛市市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2)一式一份(报名表格从市南区人才网自行填写)。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4、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5、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6、准考证领取时间:7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报名人员凭身份证、考务费收据,到报名点(市南区人才市场)领取。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测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测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测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统一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测试)的方式,主要测查应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
(一)统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从事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内容为公共科目知识。笔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7月29日(上午9:00-11:30)。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青岛市南人才网(www.qdrc.com)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测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考官5人,采取计平均分的方式计分。信息工作、韩语翻译、招商旅游推介、新闻宣传、MD音乐制作等岗位需进行专业测试。测试工作在区人事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主要测试从事岗位必须的专业能力和技能。面试(测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成绩、面试(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加权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笔试、面试、测试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人员名单网上公示。
四、体检和考核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如均合格,则不对其他进入范围人员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五、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的,
经区研究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事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咨询电话:0532-85079900
咨询时间:9:00-11:30;13:30-17:00
监督电话:0532-85830507
网址:青岛市南人才网(www.qdr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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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市南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青岛市市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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