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五项社会保险参保达到3829万人次
今年以来,自治区人社厅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力争到2020年各险种参保率达到95%以上”的部署要求,不断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机制,落实责任,精准发力,全民参保工作稳步推进。
截至2018年6月,全区五项社会保险参保3829.46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24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分别为488.8万人、601.82万人、1951.32万人、243.8万人、273.28万人、270.43万。企业职工养老、机关事业职工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73%、100.22%、104.69%、102%、103%、103.8%。
一是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通知》,建立了各级政府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将全民参保计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二是实施农村居民参保春季行动,印发《自治区农村居民参保春季行动工作方案》(新社险发〔2018〕17号),要求各地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实现城乡居民参保群体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覆盖,建立“日通报、周调度、旬督导”的推进机制,确保全部参保缴费,助力精准脱贫攻坚。截至6月底,22个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84%。三是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企业参保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督导各地落实,通过与工商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筛选未参保企业和人员,精准督促未参保企业参保。四是下发《关于开展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重复参保整改工作的通知》(新社险发〔2018〕37号),将自治区通过数据比对发现的问题数据反馈各地州,督促各地做好身份证号不合规、2018年城乡居民跨统筹重复参保等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夯实全民参保基础。五是针对农民工继续开展“同舟计划”二期,印发《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扩面工作方案》,推动交通运输等行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切实做到“先参保,后开工”,让农民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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