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定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和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乡镇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0〕140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
按照我厅《关于开展申报认定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和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乡镇活动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0〕328号)要求,根据西宁市、海东地区和各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推荐意见,经审核,认定西宁市城东区八一路街道办事处学院社区等25个社区为我省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海东民和县古鄯镇等15个乡镇为我省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乡镇,现予公布(名单附后)。
各地要大力宣传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及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乡镇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巩固、提升星级社区和示范乡镇自身工作水平的同时,充分发挥其示范引路作用,引导本地广大社区和乡镇向他们学习,使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乡镇活动扎实有效的推进,进一步推动我省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1、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名单
2、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乡镇名单
二○一○年八年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