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筹设桂林市叠彩区校外培训学校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和桂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桂林市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设置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市教政规〔2017〕4号)文件精神,由桂林市教育局组织市区校外培训机构审批联席会审小组及城区教育局会审小组对申请筹设的桂林市艾画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四所培训学校进行了场地查看、材料审查、集体论证等方面会审。经研究,同意筹设桂林市艾画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四所培训学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7月4日,公示期为7天。对会审结果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叠彩区教育局反映。(书面形式以邮戳为准)。
1.桂林市艾画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桂林格睿特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3.桂林咔咔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4.桂林市明德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纪检联系电话:0773-8983969 邮编:541001
桂林市叠彩区教育局
2019年 6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