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埇镇人民政府关于启用浦北县石埇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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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3月30日发表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镇各办(站、所)、中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北县推行镇(街道)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浦政办通〔2022〕28号)和浦北县印章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启用“浦北县石埇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
***:启用印章印模
石埇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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