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宾区七洞乡探索三模式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
七洞乡位于来宾市兴宾区北部,处三县交界之地。全乡辖8个行政村,林地面积135909.75亩,森林覆盖率60.6%。2022年10月以来,七洞乡以承担自治区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形成了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三+”模式,即政府主责+技术先行+农民主体,持续提升林权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取得明显进展,截至目前,已为79户村民发证,共涉及202宗约2624.03亩林地,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坚持政府主责,形成工作合力
(一)思想发动。林权信息登记采集任务重、压力大、时间紧,承担试点任务后,七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部署林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要求各村委、乡直各单位合力参与、协同合作,凝聚合力,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林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上来。
(二)责任推动。制定印发《七洞乡开展化解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动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和工作要求。同时,成立七洞乡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强力推进,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乡挂点干部、各村协同,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保障试点工作节点化推进、精准化落实。
(三)宣传带动。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渠道,以及召开村民大会、大喇叭宣传、悬挂横幅等方式,全覆盖宣传林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登记流程、具体方式和注意事项,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林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重点宣传登记发证发范围、开展方式、开展时间,积极宣传林权证在林地流转、入股经营、国家储备林项目等方面的作用,为七洞乡林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技术先行,保证登记质量
(一)严格技术培训。积极对接广西自然资源遥感院技术人员,对全体干部职工、村委干部开展登记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各技术人员到各村进行实地现场操作。通过建立“乡—村屯”两级技术支撑联合小组,减轻了确权登记资金压力,提升民众参与的积极性。目前,已累计开展技术培训18次,建立技术人员队伍3支21名。
(二)严守登记规程。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采用先易后难、分步分批的工作方式,加快林权存量数据整合入库,进一步降低林权试点工作成本和提高林权登记数据查档工作效率。同时,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政策指引(2022年版)》要求,坚持以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范化解林权确权登记工作历史问题。
(三)提高登记效率。对于前期权籍调查资料齐全、程序合法、无纠纷争议的林权证,用林权数据整合成果,套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现有的农经权影像和现势性好的优于 0.5 米遥感影像等数据,形成林权工作底图,组织村民核实确认,并在各村委会公告 15 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村民签字确认后核发林权类不动产权证到户。
三、坚持农民主体,确保农户满意
(一)登记前充分征求农民的意见。在切实抓好宣传发动、示范带动的基础上,按照“应登尽登、应发尽发”的思路,组织农户对存量林地权籍情况进行确认,梳理前期权籍调查资料齐全、程序合法、无纠纷争议的林地和其他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林地,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二)登记中提高农民参与度。在全乡57个自然村中,选取桥勒村委6个自然村开展试点登记,并筛选一批已登记发证的农户进行公示宣传,组织周边村屯的农户进行实地观摩。在乡挂点干部、村委干部等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由村民使用便民式林权不动产调查操作设备对自家林地边界打点,实现农民自主“确权”,让确权主体由“政府确定”变为“农户确定”,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参与度。
(三)调查后注重农民满意度。调查完成后,将登记的林权不动产公示图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15天,按照相关技术要求,组织农民核查信息,对调查信息不全、农民不满意的,及时进行整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