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职能简介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发〔2019〕19号)、《中共广元市委》,设立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简称昭化生态环境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分以下几方面:一是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二是负责全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三是负责监督全区减排目标的落实;四是参与提出全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五是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六是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七是负责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八是负责全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九是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十是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十一是负责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相关工作;十二是统一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十三是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十四是开展全区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十五是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十六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十七是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八是职能转变。统筹谋划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分解下达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统一指导、协调、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2年重点工作
1.扎实抓好6个第二轮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对标补短板,对重难点问题实行专项督办。
2.推进完成前2轮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找准问题、摸清症结。
3.实施好2022年度“千村示范”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杏树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调查及风险评估等污染防治项目。
4.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深入开展臭氧污染治理,安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狠抓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5.严格落实河(湖)长制,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管控农业面源、船舶等污染,完成25个入河排污口、3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6.推进杏树食品园区、元柳园区、红岩园区等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完成家居产业城工业废水排放方案及排污口论证。调整家居产业城规划环评限制电镀行业有关政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2022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604.51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0.2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5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存在人员调出、退休。
(一)收入预算情况。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2年收入预算604.5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15.76万元,占35.6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8.75万元,占***.31%。
(二)支出预算情况。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2年支出预算60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10万元,占37.24%;项目支出379.41万元,占62.7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4.51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0.2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5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存在人员调出、退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8.7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5.76万元;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552.98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8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8.7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5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2.98万元,占91.48%;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5万元,占3.18%;卫生健康支出10.48万元,占1.73%;住房保障支出21.81万元,占3.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预算数为388.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9.2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0.48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21.8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0.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2022年预算安排4万元,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17万元。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主要保障公务用车正常运行。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2022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8.1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0.68万元,下降2.5%,减少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监测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底,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昭化生态环境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