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民政局六强化落实农村特殊重点人群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黔西南州民政局深入贯彻*********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保健康、防重症”,扎实做好农村重点人群摸排,加强农村养老院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全力维护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秩序。
一是强化民政福利机构严守防控。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养老、儿童福利机构的决策部署要求,继续对全州46家农村养老机构、2家儿童福利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采取人员轮休、核酸抗原检测、交班隔离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机构发生疫情扩散风险。机构实行分区管理,设立闭环管理区、流动管理区、健康观察区、阳性隔离区,防止不同区域间交叉感染。做好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机构工作人员每周开展2次全员核酸检测,服务对象每周开展2次核酸或抗原检测。
二是强化抓实用药就医优先保障。全州农村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均与乡镇卫生院、中心院等医院签订合作协议,确保每个养老、儿童福利机构有一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并建立就医绿色通道。全州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已全部确定感染者就诊的专门医院并建立就医绿色通道,46个机构有指定医院对口负责健康监测,建立转运机制46个。及时将全州46家养老机构用药就医需求纳入统一采购范围,优先保障老年人用药需求,按1个月储备用药紧缺物资药品清单配齐配足,做好常用药品的保供和储备。
三是强化农村重点人群摸排工作。制定《黔西南州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组工作方案》,组建农村地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加强县、乡、村(社区)联动排查,重点动态排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不能自理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独居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建立排查台账。州、县、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实行三级疫情防控“日调度”,协助重症感染的分散供养老人做好转运和救治工作,对因疫情造成生活暂时性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先行救助”。
四是强化农村分散供养人员探视。加强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探访,组建县级民政困难群众排查工作组,指导全州乡镇(街道)、村(居)建立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定期落实探访制度、信息台账制度、分类管理制度。及时了解、评估农村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生活情况、照料护理责任落实情况、健康状况。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近亲属与镇(街道)社会事务办签订供养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督促,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主体责任,确保任务落地落实。密切关注物价上涨情况,一旦达到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条件,联合发改等部门第一时间启动联动机制,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位。
五是强化农村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加强指导排查,及时了解掌握农村民政服务对象等重点人群的健康和生活状况,为其发放口罩、消毒液、健康包等防疫物资,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苗接种、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协助转诊等分类分级健康服务。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加强对居家自我照护感染者的协助,提供健康指导、就医购药服务,对重症感染者,依托村-乡-县重症患者就医转介便捷渠道和县级转诊,协助做好转运、救治工作,切实保障农村重点人群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六是强化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及时精准足额发放农村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高龄补贴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持续保障好农村困难群众疫情期间基本生活,全部足额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切实保障全州困难群众安心过节、温暖过冬。开展春节期间走访,积极动员农村敬老院、分散供养特困老人进行疫苗接种,切实提高养老机构、分散供养服务对象接种率。加大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加强对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节日返乡困难群众等群体的救助力度,深入采取主动救助、“先行救助”“一事一议”等方式,及时实施一次性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