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十字路口让字他视而不见发生事故担全责
近日,武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到报警称:武宣县七星路与滨湖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机动车碰撞轻便正三轮车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有一人受伤,请求处置。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处置工作。经查,李某婷驾驶小型轿车沿武宣县滨湖路自南向北行驶,行驶至上述事故地点,右转弯时与向左转弯行驶的韦某明驾驶的轻便正三轮相撞,造成韦某明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目前,伤者已送医院进行救治,伤势稳定。
经认定,李某婷驾驶机动车通过有信号灯控制(无方向指示)的交叉路口,右转弯时未让相对方向向左转弯的车辆先行,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韦某明在此事故中不承担责任。
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转弯时,要提前放慢车速,观察路面情况,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礼让优先通行车辆先行,做到安全行车。
(图片来源: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