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燃气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连日来,我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对“百日攻坚行动”各县(市)区第一阶段自查自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消除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确保燃气正常使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市政府决定自2021年10月25日起至2022年2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根据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动第一阶段,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逐级成立工作专班,严格按照《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重点检查事项,开展全覆盖的燃气安全排查检查,要求受检用户均要在检查情况表上签字确认,并签订统一制式安全使用燃气承诺书。行动的第二阶段,由市级工作专班按照10%比例抽查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并对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目前,“百日攻坚行动”已进入第二阶段,按照工作安排,连日来,我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对“百日攻坚行动”第一阶段自查自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021年12月30日,我市工作专班对双塔区机场路部分餐饮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后厨进行随机督导检查。主要检查燃气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燃气安全使用情况、燃气使用单位加装报警器及智能安全阀情况以及连接管线规范安装等内容,记者跟随采访。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个别餐饮店存在违规使用燃气管、燃气表间随意存放易燃物品、燃气报警装置安装不规范等安全隐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工作人员要求餐饮店主第一时间整改,规范燃气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消除燃气火灾隐患。同时要求商家加强对后厨的日常监管,依据之前广泛下发的《关于燃气安全使用的温馨提示》,强化对从业人员的燃气安全宣传教育。
2021年12月31日,我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对龙城区内的燃气经营业户进行随机抽检。重点检查了值班人员值守情况、燃气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燃气泄露报警器的运行情况、各类加气设施的检修、保养及校验情况等。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导组现场一一指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责任单位尽快落实整改。督导组强调,安全供气、安全用气事关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决不能麻痹大意,要进一步加强燃气经营业户的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范燃气事故发生,确保安全运行。
我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持续进行的燃气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是落实市政府“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部署,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对之前各县(市)区第一阶段自查自改工作情况进行随机督检。通过督导检查和整治,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燃气安全风险管控,让广大业主和经营主体发挥燃气安全方面的自查自纠能力,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维护好经营场所的燃气安全环境。同时让更多群众了解燃气安全知识,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保障用户正常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