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学湖浪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内建(构)筑物权利人核实情况公示(第七批)
学湖浪城市更新单元东临东江纵队纪念馆,南临东纵路,西临坪山中学,北临坪山人民医院。拆除范围面积66827.83平方米(拆除面积最终以政府审批为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城市更新项目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21〕508号),现就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学湖浪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内建(构)筑物权利人核实情况(第七批)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自2022年12月19日到2023年1月2日止。
二、网上公示网址
http://www.szpsq.gov.cn/
三、意见反馈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提出书面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2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88****8850;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环路36号(坪环股份合作公司)。
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
2022年12月19日
相关稿件: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学湖浪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图内建(构)筑物权利人核实情况公示(第七批).pdf
坪山区坪山街道学湖浪城市更新项目拟拆除范围内建(构)筑物权利人核查汇总表(第七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