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禅房沟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为进一步明确左权县禅房沟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管理界线,切实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护,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山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晋河办[2018]4号)、晋中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转发〈山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河办〔2018〕13号),以及《山西省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左权县水利局对禅房沟进行了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现将划界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界原则
1、注重基础,依法依规
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工程立项审批文件为依据,合理利用已经验收的相关基础成果,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2、结合现状,因地制宜
按照节约利用的土地、符合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实际的要求,尊重历史、考虑现实,因地制宜确定划界原则和标准。
3、统筹兼顾,团结治水
逐步解除河道与社会经济社会建设之间的矛盾,管理范围划界要统筹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的利益要求,并应协调防洪、排涝、灌溉、供水、水力发电、文化景观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系。
二、划界范围
禅房沟划界范围为左权县羊角乡后岭村至清漳东源入河口,左权境内划界长度17.0km,沿河有羊角乡后岭村、圪道、新店、庄上、高家井、芹泉镇禅房、王家庄,三里庄,芹泉村等村庄。
三、划界标准
执行《山西省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技术要求。
1、防洪标准
禅房沟防洪标准确定为20年一遇。
2、划界标准
现有堤防满足治导线规划要求的,管理范围边界线为现有堤防背水坡坡脚向外水平5m处;现有堤防不满足治导线规划要求的和无堤防河段,边界线应按以治导线为临水控制线修筑堤防的情况,充分考虑堤防设计底宽和护堤地的宽度规划。
四、划界成果
1、桩号K0+000~K6+151(河源~路王沟汇入前)
该段河长6.15km,20年一遇洪峰流量51.7m³/s。河道属山区蜿蜒型河道,两岸为陡峭的山体,河谷束缚于边山地形及河岸道路,河床质为砂卵、砾石,河道比降在3%左右,有乡间小路沿河岸布置,大部分以漫水路跨越河道。本段有村庄后岭村、圪道村、新店村、庄上村、高家井村,在新店村、庄上村段河道左岸有堤防,高家井村段左右岸均有堤防,其余河段为天然状态。桩号K5+500~K6+000左岸淹没范围较大,治导线收回至农田边界陡坎处;其余段两岸有堤防的治导线以堤线控制,无堤防的治导线参考设计洪水天然水面轮廓线,并结合河段内的道路、地形、河道走势并兼顾上下游、左右岸河滩范围内相关利益要求综合考虑确定。本段管理范围线在有堤防段或者需要防护段以治导线为依据向外延伸5m确定,若遇到道路或建筑物,则以路基或建筑物边界为管理线;其余河段管理线与治导线重合考虑。
2、桩号K6+151~K16+977(路王沟入后~清漳东源入河口)
该段河长10.8km,20年一遇洪峰流量155.3m³/s。河道属山区蜿蜒型河道,沿河有道路布置,河谷束缚于两岸堤防或道路之间,河床质为砂卵、砾石,纵坡较上游稍平缓,路基外侧为耕地,种有庄稼。该段有村庄禅房村、王家庄村及芹泉村,省道S319自高家井村开始基本沿河道右岸布置,在禅房村、水坡村、王家庄村及芹泉镇段建有堤防,堤顶基本满足防护要求。桩号K9+000~K9+500左岸、K15+600~K16+200左岸大片农田被淹没,治导线收回至农田边界陡坎处;其余段两岸有堤防的治导线以堤线控制,无堤防的治导线参考设计洪水天然水面轮廓线,并结合河段内的道路、地形、河道走势并兼顾上下游、左右岸河滩范围内相关利益要求综合考虑确定。本段管理范围线在有堤防段或者需要防护段以治导线为依据向外延伸5m确定,若遇到道路或建筑物,则以路基或建筑物边界为管理线;其余河段管理线与治导线重合考虑。
禅房沟河道治导线范围内基本为河滩地。禅房沟规划段洪水淹没线之间面积为0.61km2,治导线之间面积为0.45km2,管理范围线之间的面积为0.47km2。
五、其他
1、禅房沟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后,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确定划界范围内土地权属,向河道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颁发河道管理范围土地使用证,水利部门负责完成划界线界桩设置。
2、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属国家所有,由河道主管机关统一管理。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左权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7日
终审:左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