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办法解读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办法》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大力推进实施“科技兴安”和“人才兴安”战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人才作用,提高安全生产决策和监督管理水平,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6年12月17日,自治县安委会决定组建全县安全生产专家库,设立多个安全生产专家组。为确保专家组成立以后能够正常、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并经自治县安委会有关领导同意,制定专家组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一共有十五条。
第一条为制定办法目的。
第二条明确了安全生产专家组的组织性质以及人员组成、任期要求。
第三条明确了日常管理工作机构。
第四条明确了专家组主要任务。
第五条明确了专家组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第六条明确了聘任专家组成员的程序。
第七条 明确了委派专家组成员执行任务的程序。
第八条明确了专家组成员自己承担私自接受邀请,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法律后果。
第九条明确了专家组成员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明确了专家组成员应尽的义务:
第十一条明确了县安委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明确了专家组工作经费的来源。
第十三条明确了解聘专家组成员的情形。
第十四条明确了需要专家提供技术服务的原则。
第十五条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和施行时间。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