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4级协同启动河湖长检察长制20版——陆域管家首批非临水街道(民意街道)进入岗前培训
近日,江汉区“河湖长”迎来创新性的2.0版本——“陆域管家”:在不临水的街道社区,规范排水标识与行为、保护和维护排水设施,扼住河湖污水源头 加强非临水区管理,在更广阔地域保护水环境、生态,让更多居民参与水治理。9月22日,首批江汉区“陆域管家”在江汉区民意街道参加集中“岗前培训”,并向社区居民与志愿者宣讲相关政策。江汉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周俊双讲解关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江汉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李红梅表示,检察机关将发挥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监督职能,和河湖长制的成员单位一起,共同推进水环境水生态的发展。集中培训结束后,“陆域管家”们还在维善里小区进行现场陆域巡查的“实习”,并在社区宣讲有关水环境水治理的相关常识。
据悉,今年年中,江汉区成立非临水街道“陆域管家”创建试点工作专班,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任组长,区水务和湖泊局、民意街、汉兴街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以现有街道、社区流域河湖长制体系为基础,结合街道执法体制改革和社区网格化管理,由试点街道、社区相关人员兼任“陆域管家”。
今年五月份起,“陆域管家”制度在江汉区民意街道和汉兴街道两个非临水街道进行试点。目前,已经建立了相关的管理考核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巡查工作手册和巡查日志等。
江汉区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行非临水街道“陆域管家”制度,打通了“非临水不管水”的“最后一公里”,开创了“街道+社区”管水治水新局面,并融合司法机构、专业组织等,开拓出流域综合治理的新局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水环境品质的探索。
年底,非临水街道“陆域管家”将在全区推广。江汉区将常态化推进“陆域管家”示范建设工作,完善管护机制,齐抓共治,标本兼治,水岸同治,形成江汉区河湖长制管理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