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宜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取消吴寒宇等2户龙降苑安置房准购资格的通告
根据《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宜州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龙降苑以购代建安置住房安置方案的通知》(宜政办发〔2021〕61号)第九条中第(二)点“(二)选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符合分配条件的家庭户选房。选择房屋产权置换的住户优先选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公示批次的先后顺序,在选房日前2个工作日通过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购房家庭户在约定的时间内前来选房,每批次选房人数不能少于10人,每个购房家庭户通过现场抽取顺序号的方式,依次选定房号,每户选房时间3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房号的,则需待该批次选房户选房结束后,再重新抽取顺序号选房,所有选定房号均以签订的选房确认书和认购协议及缴纳定金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与选房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的规定,吴寒宇、韦祎等2户已通知参加选房,但选房当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选房,违反了相关规定。我局决定通告取消吴寒宇、韦祎等2户安置房准购资格,具体名单见***《宜州区“龙降苑”安置房2021年第二批取消准购资格名单情况表》。
河池市宜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5日
宜州区“龙降苑”安置房2021年第二批取消准购资格名单情况表 | ||||
序号 | 准购书编号 | 主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取消准购资格原因 |
1 | 2022044 | 吴寒宇 | 男 | 已通知参加选房,选房当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选房 |
2 | 2022053 | 韦祎 | 女 | 已通知参加选房,选房当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选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