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第三轮巡察工作中期汇报
9月26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传达省委对14个市及沈抚示范区党(工)委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听取九届区委第三轮“常规+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情况中期汇报。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太主持会议并讲话。
本轮巡察区委派出2个巡察组,对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常规+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会上,两个巡察组分别作了工作汇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各巡察组要紧扣本轮巡察方案,充分用好已有巡察成果,坚守巡察政治定位不动摇,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紧盯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关键少数”,对前期巡察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用好个别谈话、下沉调研等手段,进一步完善问题底稿,确保巡察发现问题能够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会议要求,各巡察组要坚持把落实省委“常规+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和对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整改与高质量推进本轮巡察工作有机结合。巡察办要对照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加强对巡察组工作的指导督导,确保专项整改真改实改改到位。各巡察组要把被巡察单位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巡察重点,重点关注被巡察单位在三重一大、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发展党员、疫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要全力保障巡察组顺利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