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国有金秀林场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公示
金秀瑶族自治县国有金秀林场申请的金秀林场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使用资金 47.29万元,资金来源为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补助资金)70万元,资金使用方向:
一、金秀林场金龙河林站棚户区改造项目19.28万元;
二、金秀林场大木林站水泥路项目16.68万元;
三、金秀林场大木林站棚户区改造工程11.33万元。
资金使用方案已经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8月26日至9月1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2021年9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金秀瑶族自治县林业局反映,联系电话:6212801.
金秀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