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推荐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候选对象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档案局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233号)和《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葫芦岛市档案局关于开展推荐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葫人社函〔2020〕号)精神,各组织申报单位认真审核择优推荐,经葫芦岛市推荐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核推荐,经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确定葫芦岛市档案局等2个单位为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刘莉等2名同志为全省档案系统先进个人候选对象,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现对候选人员进行集中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3日—12月29日。
公示期内,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葫芦岛市推荐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电话:0429-3113501
邮箱:hld3113501@126.com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葫芦岛市档案局
2020年12月22日
葫芦岛市推荐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候选对象名单
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
葫芦岛市档案局
葫芦岛市绥中县档案馆
全省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
刘 莉 葫芦岛市档案馆 馆长
李 泓 博 中共葫芦岛市委办公室档案工作科 四级主任科员
责任编辑:李楠